臺灣總督府專賣局
專賣就是公賣,即為官方控制物品貨源,價格,收支的獨占事業。1910年代,實施
十數年的台灣總督府專賣事業規模日漸盛大,包含鴉片、食鹽、樟腦、香菸、酒、火柴
、度量衡與石油等民生事業所衍生的專賣收益已經達台灣總督府收入的百分之四十,為
了統馭該制度,台灣總督府於1913年開始於台北南門近郊,覓地並興建專供專賣局所使
用的官署建築。 建築過程與特色:日治時期初建完工時的專賣局建築1913年,建立於南
門近郊的該紅磚建築正式由台灣總督府營繕課的森山松之助設計,並交由神戶組施工。
該倒V型建築於始建時,先興建兩翼,最後於兩翼交接處擴建半圓型中央尖塔。
1922年專賣局建物全館落成。落成後的此建築,尖端為出入口,平面呈曲尺形,入口就
設在平面的中央尖塔樓。因為其設計主事者同為總督府府內特聘建築師森山松之助,除了
尖塔樓的半圓形山頭不太相同之外,外觀的白紅色橫帶的華麗精緻浮塑裝飾、Mansard
roof 式(屋頂甚陡)、柱式、山牆、翼塔、門廳及拱廊等設計,甚至材料選擇與處理上,
其文藝復興式的風格與同一時期落成的台灣總督府極為相似。 公賣沿革:1913年始建,
1922年落成的專賣局建物,一直為台灣政府專賣的主管官署建物。
此狀況於二戰後的國民政府時代,除了名稱以公賣局取代專賣局且營業項目去除鴉片
之外,其建物利用狀態,甚至其官署制度組織幾乎完全相同。不過因為戰後公賣制度
上有著如貪污的許多重大瑕疵,1947年2月28日,公賣總局設於本町的台灣省專賣局
台北分局(今彰化銀行台北分行)成為二二八事件的起火點。1950年代,公賣制度首
度做一修正,食鹽取消專賣,石油交由台灣中油專賣,度量衡與火柴轉交民間私營。
1960年代末期,再將樟腦專賣權釋出,只剩下菸酒。而此最後的菸酒專賣也於 .
1990年代之後日漸開放。2002年,菸酒公賣局進行公司化,改制為台灣菸酒股份有
限公司,台灣維持百年的專賣制度正式結束。而專賣局的建物,則仍為台灣菸酒公司
總公司所在。 未來展望:專賣局的磚造建物於1998年被中華民國政府宣佈為國定古蹟
,並於2006年連同國立台灣博物館、勸業銀行舊廈、三井物產株式會社舊廈、台灣總
督府交通局鐵道部、專賣局樟腦廠等共6處古蹟整合修建成首都核心區台灣博物館。2
006年,台灣菸酒公司搬離此處後,此處成為此核心博物館的台灣產業博物館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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