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電視公司(華視)歷史來源
中華電視股份有限公司.通稱中華電視公司.簡稱「華視」.「CTS」.是台灣第
三家電視台.也是為台灣地區五個無線電視台之一。初由中華民國教育部、國
防部、企業界人士與僑界領袖等共同投資設立.與台灣電視公司.中國電視公司
並稱為「老三台」.也是台灣第一家榮獲ISO-9002認證的無線電視台;今已
公共化.成為台灣公共廣播電視集團一員。
1968年初,國防部的王昇提議創建第三家電視台,國防部與教育部洽談取得合作意願。
1968年12月6日,當時國防部部長蔣經國與教育部部長閻振興同意,基於下列需要,兩
部合作將教育電視廣播電台(教育電視台)擴建為中華電視台:
中華民國國民教育已延長為九年,由於高中以上學校容量有限,青少年失學問題日益嚴
重;教育部認為,擴建第三家電視台,並建立電視網,可辦理空中學校以教育失學青少
年,並可達成「讀書不脫離生產」的理想,以極少的師資獲得普遍的功效。
中華民國國軍推行多年且具實效的愛國教育、隨營補習教育、後備軍人教育、退除
役官兵就業輔導教育、康樂活動等,因各部隊駐地分散,師資難求,推行時也產生許多
困難;國防部認為,如運用電視統一教學,將可收事半功倍之效。教育電視台的設備與
經費至為拮据,如不及時作適切更張,殊不易達成其所負使命。
1969年2月,教育部函請國防部各自派員進行建台籌畫,國防部指派王昇、王和璞、阮
成章、蕭濤英等,教育部指派謝又華、程勉儕、李覲高等,跨部組成「籌備指導委員會」
,王昇擔任召集人,王和璞與李覲高各自代表國防部與教育部督導雙方作業人員研擬有
關計畫。1969年9月,籌備指導委員會提交建台計畫綱要,國防部與教育部於同年11月
會銜呈報行政院,申請許可。建台要點有四:為擴大推行中華文化復興運動、發展教學
、激勵民心士氣,國防部與教育部將教育電視台擴大組織為中華電視台。
中華電視台預定台址為台北市光復南路,使用土地四千坪興建一座電視大樓、一座行政
大樓與一所電視學校;預定發射電功率為12千瓦,使用教育電視台原有的三號頻道,請
交通部另增配一個頻道;發射系統為台灣北部竹子山12千瓦、台灣中部員林5千瓦、台
為配合未來電視發展趨勢,中華電視台預作彩色電視節目訊號,節目內容本「寓教於樂」
之旨服務觀眾。國防部與教育部分別提供教學節目給中華電視台。
國防部、教育部、熱心文化教育之工商界與華僑人士認捐中華電視台建台經費。
1970年2月16日:政府原則決定投資新台幣一億元,擴建教育電視台,改名為「
中華電視台」。
1970年5月:行政院第117次院會核准中華電視台建台計畫立案。
1970年8月1日:成立「中華電視台籌備委員會」負責中華電視台建台工作之指導及監察
,國防部與教育部聘請王昇、劉先雲、秦孝儀、瞿韶華、宋時選、袁行濂、汪敬煦、謝
又華、李覲高、鍾義均、藍蔭鼎、王和璞、李曼瑰、蕭濤英、羅鎮常為籌備委員,王昇
兼任主任委員,劉先雲擔任副主任委員;同時成立籌備處,劉先雲兼任籌備處主任,蕭
政之為籌備處副主任。
1971年1月31日:中華電視台正式成立,聘劉闊才為董事長,劉先雲為總經理,資本額
增為新台幣兩億元。華視英文名稱定為「Chinese Television Service」,簡稱CTS。
1971年10月8日:行政院核准華視組織形態為「中華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1971年
10月10日:華視開始試播。
1971年10月31日:16時整,華視正式開播,邀請劉期純女士(中華民國副總統嚴家淦之
妻)按鈕開播;同日,華視第一本出版品《中華電視週刊》(CTS Weekly)創刊;從
此以後,華視定每年10月31日為台慶。華視同時完成中、南部聯播網。
華視商標與標準字的涵義
商標 圖案(為圖一圖二鐵皮玩具車照片的雙側面)有華視的商標結構.是以一個藍色圓形圖
案加上「華視」兩個白色中文字,一個綠色圓形圖案加上白色「CTS」英文字的方式呈
現。
早期的商標圖版本
綠色圓形圖案在左,藍色圓形圖案在右。藍色圓形圖案上的「華視」兩個白色中文字,
書寫方向是從右到左。從左到右讀整組商標上面的字,就是「CTS視華」。
現行的版本
藍色圓形圖案在左,綠色圓形圖案在右。藍色圓形圖案上的「華視」兩個白色中文字.
書寫方向是從左到右。從左到右讀整組商標上面的字,就是「華視CTS」。
華視商標結構所代表的意義,有兩種說法:
資深員工說法
圓形代表著圓圓滿滿的意思,兩個圓形表示國防部與教育部的共同合作圓滿達成。
顏色採用電視的RGB(紅、綠、藍三原色)原理,選擇綠色與藍色;在台灣的戒嚴時期.
紅色代表共產黨,在中華民國國軍的政治意涵上是一個禁忌的顏色。
「華視」二字是從蔣中正的墨寶找出來的,但是找不到[視」字,就把兩個不同的字拼
成一個「視」字;所以仔細的看可以發現,「華視」二字的大小並不一樣。
「CTS」英文字採用的就是一般印刷體的字型。
官方說法
1990年4月28日,台視啟用企業識別系統,是台灣第一家啟用企業識別系統的電視台;
華視受此影響,在「不變更華視商標」的前提之下,建立了華視專屬的的企業識別系統,
並賦予華視商標一套涵義:商標形狀為相切的兩個圓形,代表華視內部團結合作、圓滿
和諧的特有文化。
商標顏色採用藍、綠、白三色。藍色給人天空、大海之具體聯想,與華視「立足台灣,
放眼天下」的胸襟相通;綠色是青春活潑、生機旺盛的象徵,與華視不斷求新求變的經營
理念相符;白色具有光明純潔、高尚和平之意,象徵華視追求至真、至善、至美境界之基
本信念。
「中華電視公司」六字的楷書標準字是從蔣中正的墨寶擷取出來的。依據華視的官方說法
:這代表華視「傳承歷史文化,維護固有法統」之成立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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