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明治期間)*
發准的(物品販賣價商監札)
白話:(甘仔店販賣許可證)啦
寫著:店主:(張生發)的名字
在由(臺北廳准發)
有效日期是.
明治二十三年七月四日生效
ㄚ不就是:光緒16年.
西元:1890年(嚇死人)這塊有119年了.
.到大正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下休.
燒印著:(台北廳印)
寫著:第二七六九號(物品販賣價商監札)
嚇死人了這塊(甘仔店)牌照已有(119年)歷史
原來
*(臺灣明治期間)*
.西元:1890年准許.合發的(甘仔店)牌照.
由(臺北廳發准)的(物品販賣價商監札)
白話:(甘仔店販賣許可證)啦
原來是長這樣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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